为进一步事业单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,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精神,南通市2011年春季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1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身体健康。
(二)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76年1月至1993年1月期间出生),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(1971年1月以后出生);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(1966年1月以后出生)。
(三)本科(含)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、夫妻分居、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。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(或生源)。
(四)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。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,是指截止2011年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。
(五)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(国家规定为两年)未落实工作单位,其户口、档案、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、人才服务机构的,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对象、人数、专业、学历及要求
三、报名方式、时间及程序附件一岗位,按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报名方式和时间
1、应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。报名、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,通过网络同步进行。
2、报名时间:2011年1月20日09:00~1月26日16:00。
3、资格初审时间:2011年1月20日09:00~1月27日16:00。
4、缴费确认时间:2011年1月20日09:00~1月28日16:00。
5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,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,若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。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。
6、报名网址:南通人事考试网